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2023年會暨學術研討會
「當科技遇見人心:諮商輔導中的變與不變」
- 主旨與目標
- 當科技日新月異,諮商與輔導領域也應隨之進化,也因著後疫情時代,許多心理學家與諮商研究學者採用 AI(人工智慧)與 VR(虛擬實境)來進化輔具,或直接以上述技術進行諮商與輔導,嘗試克服傳統空間限制;希冀藉由探討科技如何協助諮商輔導專業如虎添翼,把科技理論與實務運用差距縮短,將輔導諮商效能最大化。
-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當人心與科技衝撞時,不僅技術層面需精進,價值判斷和倫理議題更須謹慎思考與因應, 尤以使用科技媒材時有可能產生的倫理議題;對人權、社會正義促進等議題的影響,藉由法規與實務相互探問,希冀逐漸形成輔導諮商專業實踐經驗,為本次計畫核心重點。
- 探討各級學校輔導諮商工作的「困境」與「突破」,在面對社會變遷與各式世代議題,如何建構一校一文化、全方位輔導模式與跨系統間的專業合作,期望學校輔導工作更加落實,能細緻地承接每一位學生。
- 針對學生輔導法、心理師法與性平三法修法對第一線專業人員之影響進行實務對話,探討修法執行後之相關建議及凝聚實務共識,可供實務工作者執行業務及政府政策修訂參酌。
- 針對諮商心理師養成教育、實習與督導制度進行檢視與反思,持續增進助人工作者之專業知能及激發其社會責任與使命感。
- 針對社會重要議題如性別/評議題、老人心理健康、各式親密關係、新世代文化等進行討論,增進諮商輔導專業視域與因應能力。
- 鑑於後疫情對不同社會議題與文化脈絡下產生之差異性,希冀以跨文化、跨族群探討其心理調適議題與輔導諮商可協助之處。
- 計畫執行方式
- 專題演講(Keynote Speech):邀請學校輔導工作與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領域學者專家,進行與研討主題相關之專題演講。
- 主題論文發表與評論(Paper Session):配合研討會之各探討主題,徵求論文,經審查論文摘要通過後於大會發表。每場均聘請1位學者專家擔任主持人、1位學者專家擔任評論人,並開放與會人員的交流對話與討論。
- 主題論壇(Forum Session):配合研討會之各探討主題,進行主題論壇,每場論壇均聘請1位學者專家擔任主持人、3-4位學者專家或實務工作者擔任引言人,並開放與會人員的交流對話與討論。
- 工作坊(Workshop)、演講與專題講座:以當前重要的輔導與心理諮商議題為主題,邀請國內外具實務經驗之學者專家進行專題研討、對話與實務演練。每場次以6小時為主,工作坊預計共6場、專題演講與講座共8場。
- 論文徵稿與論壇探討議題
本次大會以「當科技遇見人心:諮商輔導中的變與不變」為主題,大會論文徵稿與論壇探討重要議題如下:
- 科技與輔導諮商創新與反思:當科技進步速度與日俱增,吾等應當思科技可如何協助自身專業促進,同時對於其對於人權、倫理議題上會否產生疑慮與傷害個案福址?這些議題需持續對話與邀請專業人員共同投入與對話反思。
- 本土與在地化議題:研商根植於地區之文化脈絡、特殊處境與需求相互對照輔導諮商工作,以適切因應各項心理健康議題,包括自我專業成長、倫理議題、婚姻與家庭、多元文化諮商等議題。
- 學校輔導與諮商之專業實踐:探討學校專業輔導制度的現況、困境及其提升等議題。
- 輔導與諮商專業之生命議題:探討臺灣社會在後疫情之生活與存在議題,包含身心健康、親密關係、生命意義、自我認同、生命教育、失落與重建、專業助人工作之自省,反思自身人文關懷、社會正義倡議及專業實踐之路。
- 輔導與諮商專業跨領域專業知能增進:研商輔導與諮商跨領域至不同職場,持續與相關專業人員合作共同推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衛生推廣、諮商服務等工作,並探討其優勢、限制與特殊議題。
- 諮商心理師與學校輔導之督導制度、倫理與實務議題:探討當前諮商心理工作問題與需求,提出未來發展之芻議,並就諮商心理師及學校輔導教師培育、督導與實習新制之變革進行對話與交流。
- 其他與本次年會主題相關以及未涵蓋於年會主題之重大或具相當創新性之研究性或實務性論文發表。
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大會主席:陳斐娟
大會籌備委員:(按姓名筆畫排序)
王沂釗、王振圍、王翊涵、王智弘、王櫻芬、田秀蘭、白倩如、林上能、林妙容
林其薇、林淑君、林淑華、林蔚芳、張貴傑、連廷嘉、郭麗安、陳金燕、陳斐虹
游以安、黃乙白、黃宗堅、葉致芬、瑪達拉.達努巴克、顏妤安、魏麗敏、蘇絢慧
學術研討會:民國112年10月22日(星期日)
研習工作坊:民國112年9月至112年12月,共6場工作坊
專題及系列演講:民國112年9月至12月,共6場專題演講
會議地點: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王金平活動中心于敦德展演廳、明德館各會議室
工作坊及演講:臺灣各區
- 全程參與之學校教師將核給進修時數。
- 諮商心理師將核給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證明。
- 錄取口頭與壁報論文者,核發發表證明。
- 其他全程參與工作坊之學員,可獲頒研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