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建白先生獎學金 (含優秀碩博士論文獎)申請辦法
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原:中國輔導學會)蔣建白先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96年12月1日第39屆第5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3月17日第41屆第5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6月19日第46屆第3次理監事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緣起 蔣建白先生一生倡導輔導工作,不遺餘力,逝世後其家屬及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原:中國輔導學會)同仁及熱心輔導工作人士為發揚其遺志,紀念其嘉行,捐款新台幣12萬元,以其孳息,作為獎助青年學生研究輔導工作之基金,並組織管理委員會,負責辦理基金之管理、獎助學金之審核頒發事宜。 原捐贈基金與利息逐年遞減,本會為繼續獎學金之持續發放,自91年初開始,基金之來源改由本會支付,本項獎學金目的為獎掖輔導與諮商領域優秀之青年與學生。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會諮商師教育與督導研究委員會進行審查後,提交理監事會議審議。 第二條名稱 蔣建白先生獎學金 第三條名額 博士生:至多2名。 碩士生:至多3名。 大學生:至多5名。 若無符合資格者得不足額頒發或從缺。 第四條金額 博士生:12,000元 碩士生:8,000元 大學生:5,000元 及獎狀一紙。 第五條申請人資格 一、 研究生:各大學院校輔導與諮商相關學系研究生,近兩年完成博、碩士論文、熱心參與輔導與諮商工作與相關研習,並經指導教授推薦者。 二、 大學生:各大學院校輔導與諮商相關學系之在學四年級學生(當年度大三升大四),經系所推薦學業曾修讀輔導與諮商相關課程16學分以上、學業成績優異,且熱心參與輔導與諮商工作與相關研習者。 上述「相關系所」係指輔導與諮商本科系、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及心理學系等。 第六條申請手續及準備文件(2023年已改採線上申請方式作業,無需寄送紙本,詳情請見下方作業說明) 研究生: 一、填寫申請書正本三份。 二、參與輔導與諮商工作與相關研習證明 三、博碩士論文全文及摘要紙本各三份。 四、 徵選「蔣建白先生獎學金」之博碩士生視同投稿年會論文徵稿,得獎者則視為邀稿。 五、 論文審查結束後不退還,若需要退還者,請自附回郵信封,恕不接受事後要求補寄。 大學生: 一、填寫申請書正本一份。 二、三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單、自傳與相關研習、活動證明文件。 三、系所推薦函。 第七條申請時間 當年度9月18日前接受申請,以公告為準(2024年申請日期至8月31日止,詳情請見下方作業說明),以郵戳為憑。 第八條獎學金之核發 一、 審查通過者,如無特殊原因,應出席本會當年度年會公開頒獎表揚;碩博士生得獎者得受邀於本會年度年會發表論文。 二、 碩博士生得獎者若有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查證屬實,本會得撤銷其得獎資格,並令其繳回並公告註銷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第九條 本辦法經理事會議通過,通過後施行。
「蔣建白先生獎學金」申請之認定輔導科目學分對照表
※ 此輔導科目學分對照表提供參考,其他相似科目仍可採計。 一、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六)止。 二、收件方式:今年已改採線上申請方式作業,無需寄送紙本相關文件。 (一)研究生:申請者請於8月31日前填寫表單(表單連結)/(推薦函下載)。 (二)大學生:申請者請於8月31日前填寫表單(表單連結) / (推薦函下載)。 三、獲獎公告: 獲獎名單預計於10月1日公告、通知,若有日期異動將依本會網站公告為準。 | ||||||||||||||||||||||||||||||||||||||||||||||||||||||||||||||||||||||||||||||||||||||||||||||||